商业机会 产品大全 企业名录 我商务中心 | | 手机站 网址:szcpc.qy6.com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的确定_苏州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先生 (销售)
电 话:15995821055
手 机:15995813522

产品目录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的确定

  留言询价
详细说明

    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转型升级,国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很大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按年享受税收优惠。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是具体日期,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纳税年度,且有效期为3年。这就导致了企业享受优惠期间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不完全一致。具体该如何确定享受高新企业税收优惠的起止时间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例如,A企业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A企业可自2016年度1月1日起连续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为2016、2017和2018年。按照上述原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发放当年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则在期满当年应停止享受税收优惠。但鉴于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仍有可能处于有效期内,且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能性非常大,为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的利益,实现优惠政策的无缝衔接,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可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则应按规定补缴税款。如,A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2019年11月24日到期,在2019年季度预缴时企业仍可按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预缴。如果A企业在2019年年底前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2019年度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如未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应按25%的税率补缴少缴的税款。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薛工 先生 (销售)  
电  话: 15995821055
传  真:
移动电话: 15995813522
在线联系:
公司地址: 中国江苏苏州市苏州市东吴北路181号南门商务广场1204-1205室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szcpc.qy6.com(加入收藏)
 


其它产品信息
 1 直接到第
16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16 条,共 1

公司首页 | 公司介绍 | 产品展示 | 供求商机 | 诚信档案 | 联系方法 | 加入收藏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江苏苏州市苏州市东吴北路181号南门商务广场1204-1205室
薛工 先生 (销售) 电话:15995821055 传真:
免责声明: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企业录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塑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 数码 家电 通讯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综合
提供服务支持 © 企业录 | 移动端